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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墙体广告在表现形式上的三个不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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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点击次数:74 更新时间:2023年08月29日17:07:57 打印此页 关闭

    我国墙体广告在表现形式上有三个不足,还需要完善,龙丹文化传媒就为大家介绍一下。

    其一,文字为主。70%以上的墙体广告为纯文字形式,少部分为图文结合。广告语的语气一般都是陈述式的,只是简单地告知产品某一方面的特性。

    其二,颜色单一。色彩具有很强的表现力,是使广告产生视觉冲击力和艺术感染力的重要前提,它具有先声夺人的力量,是广告快速争取受众注目率的一种重要手段。

    其三,制作简单。虽然墙体广告作为独立的媒体形式已客观存在,但是行业运作仍相当落后,广告制作人员提个油漆桶,拿着宣传板在各地涂抹就完成了墙体广告的现象还很常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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